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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GDPR】EDBP就DPC的Instagram决定草案发决定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于2022年9月15日发布了其具有约束力的第2/2022号决定,该决定根据《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欧盟)2016/679号条例(“GDPR”)第65(1)(a)条于2022月7月28日通过,涉及数据保护委员会(DPC)关于Meta Platform Ireland Limited的决定草案产生的争议。

【隐私保护】韩国:PIPC因违反PIPA对谷歌和Meta total罚款1000亿韩元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于2022年9月14日公布了其决定,其中因违反《201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经2020年修订)(“PIPA”)第39(3)(1)条,对谷歌有限责任公司处以692亿韩元(约5000万欧元)的罚款,对Meta Platform,Inc.处以308亿韩元的罚款。

【国际营销合规】国际:营销和数据保护

市场营销是企业的一个基本部分,包括一系列旨在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以及管理企业品牌声誉的战略和策略。在由两部分组成的业务职能系列的第一部分中,绩效评估研究所营销与通信和数据保护主任Joanna Kennedy讨论了与营销和数据保护相关的考虑因素和挑战。

【泰国PDPA】泰国:PDPA下的权利和执行-第三部分

2019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是泰国第一部全面的数据保护立法,最初计划于2020年5月27日生效。然而,由于新冠肺炎大流行而推迟了两轮,PDPA已于2022年6月1日生效。PDPA基于《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条例(欧盟)2016/679)(“GDPR”),旨在确保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并为个人数据保护权受到侵犯的数据主体制定有效的补救措施。

【泰国PDPA】泰国:确保遵守PDPA-第二部分

2019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是泰国第一部全面的数据保护立法,最初计划于2020年5月27日生效。然而,由于新冠肺炎大流行而推迟了两轮,PDPA已于2022年6月1日生效。PDPA基于《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条例(欧盟)2016/679)(“GDPR”),旨在确保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并为个人数据保护权受到侵犯的数据主体制定有效的补救措施。

【全球隐私法比较】国际:比较美国ADPPA与澳大利亚隐私法

《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案1》(“ADPPA”)虽然仍在审查中,但与现有隐私立法有许多相似之处,包括澳大利亚1988年隐私法案(“隐私法案”)。来自Sainty Law的Katherine Sainty和Aisling Hamilton介绍了ADPA的一些主要特征,以及ADPA与隐私法的比较。

【泰国PDPA】泰国:实施PDPA-通知和同意要求-第一部分

《2019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于2022年6月1日全面生效。该法对居住在泰国的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的处理(即收集、使用和披露)进行管理,这些数据主体由企业(定义为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的个人或法人实体)执行。《个人数据保护法》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并承认企业出于适当和有限的目的处理个人数据的需要。

【欧盟智能合约】欧盟:智能合约和个人数据

在设计、开发和实施与智能合约相关的项目之前,应从隐私角度进行全面分析,特别强调其对数据主体权利和自由的影响。从匿名到自动决策的执行和权利的行使,重要的是审查与欧盟层面数据保护相关的这些项目可能出现的主要法律问题。